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吸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“2·23”重大火灾事故教训,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突出风险,切实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,望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
1.电动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区域。停放区域:新言B栋南侧、2、3号完满楼西侧、1号完满楼北侧。临时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即停即走,避开人员密集区、易燃物品区、燃气管网区,必要时应安排专人看护。
2.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。凡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,一律进行强制搬离。
3.严禁违规私拉电线、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一经发现对电线、电缆予以清理。
4.凡是堵塞、占用疏散通道、消防通道的,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并及时清理。
5.严禁电动滑板、电动平衡车带入室内充电。
6.违反相关规定且不进行整改,学校将对涉事电动车辆限制入校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宣传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师生传达本通知,及时关注并学习泰安市岱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(见附件),组织观看相关火灾警示片,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,切实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。
2.全面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,不能当时整改的,要形成台账,明确时限和责任人。保卫处牵头组织专项督查,并跟踪督导问题整改。
3.开展火灾应急逃生演练。保卫处统一协调指导,各部门、各单位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,按照制定演练预案、做好演练准备、组织实施演练、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,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,切实提高师生火灾自救逃生能力。
泰山科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2月29日
附件: